第七十四章 灰姑娘没有吻醒王子
阮之南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顾斯年嗓子还是哑的,阮之南关心道:“怎么了?斯年?感冒了?”
“没有,最近休息不好,可能是上火了。”
傍晚阮之南从北京飞来滨海,晚上阮之南就带着煮好的冰糖雪梨汤出现在了顾斯年滨海国际A区的别墅门口。
顾斯年一脸疲惫中夹杂着诧异:“你怎么来了?”
阮之南跟着顾斯年进门,很自然得去厨房找碗,给顾斯年盛出来一碗梨汤。
“换季的时候最容易上火了,喝点梨汤败败火。”三月的滨海不算热,阮之南穿着一双白色长靴,露着一双长腿,穿的很是清凉,比那梨汤都清凉。
顾斯年没有坐在阮之南旁边,选择坐到侧边的椅子上,端起来梨汤喝了几口,很官方得道谢:“谢谢你啊,不过你怎么在滨海?”
“我特意来给你送梨汤。”
“太麻烦了,我自己也可以熬的。”顾斯年的言外之意很明显了。
“麻烦是麻烦,我从北京飞来滨海,在我新买的公寓里熬好梨汤又开车过来。但是也要看麻烦是为了谁?”现在阮之南是一点也不遮掩得表达自己对顾斯年的关心和好感。
“你在滨海买了公寓?”
“嗯,为了经常见你买的。”
阮之南是有点沉不住气了,以为自己胜券在握的人在黎明之前多少会有一点“急躁”,急躁得想要看到成功。
“斯年,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重新开始?”
阮之南说着就要坐到顾斯年的身上,顾斯年赶紧站起来,吓得梨汤都撒在了裤子上。
顾斯年把手里的碗放在茶几上,自己抽了几张纸擦擦裤子上滴的梨汤,梨汤糖分不少,滴在裤子上有点黏,顾斯年心里烦躁,动作都带着情绪。
阮之南要帮忙,顾斯年用动作轻轻拂了阮之南伸过来的手。然后站直,一副要送客的姿态:“之南,时候不早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阮之南泪水盈盈,真是绝色美人,掉眼泪的样子都像是要掉小珍珠。
顾斯年冷着脸来说:“之南,我们今天不如把话说明白些?”
他本来不想打破和阮之南之间维持的这种“和谐”关系,这种可以做合作伙伴的关系。但是阮之南如今“明显”的态度,让他有点招架不住。
“好啊,正合我意。”阮之南用手蹭蹭眼泪,恢复神色。
顾斯年坐到阮之南的对面,“之南,上次去四川,我们不是已经做了最后的告别?成年人要有契约精神吧?”
“上次我们说的好像是,你陪我去四川,我答应给你国货之光的专场直播吧?”
顾斯年眉头皱起来:“之南,我们两分手了,应该保持距离,你需要有新的生活,我也需要有新的生活,我们只保持生意上的往来就好。”
阮之南大笑几声,“顾斯年,要说会做生意还是你会做生意啊,发明“过河拆桥”这个词的人听了你这话估计都得直呼内行。”她边笑边掉眼泪,也说不清楚是在哭还是笑。
“之南,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我们回不去了,我们都要有新的生活,免得让人误会。”顾斯年也反思了一天,自己是不是和阮之南之间没有保持一个合适的界限。以至于陈从周会和陈珂说他和阮之南更合适的话。
“让谁误会,你女朋友?不是分手了吗?”阮之南盯着顾斯年问。
“你怎么知道?”顾斯年心里窜出一个念头,不会是阮之南在和陈从周说了什么,才让陈从周和他分手的吧?
阮之南想了几秒才回答的这个问题:“陈珂和我说的。”她没有提及和陈从周之间私下见面聊过的一切,谁会主动把自己往火坑里送呢。
顾斯年稍微安心,继续说道:“之南,我们以后生活上还是保持距离,也有利于你找男朋友。”
“我不找男朋友,我要和你复合。”阮之南直接说出自己的想法。
“我们没可能了,你知道的。”
“为什么没可能?”
“我们当年为什么分手,你不记得了?”
“斯年,当年是当年,现在是现在,你现在的情况也和当年不一样了,即便是当年,我也没有因为物质原因要和你分手啊。我爸爸当年是觉得我们有点物质上的差距,但是现如今你也没有这个困扰了。”
“我们之间最大的问题不是物质原因,是不合适。”不合适真是一个口袋词,他可以囊括世间情侣除了不爱和生死以外的所有分手原因。
陈从周是用这个理由和顾斯年说的分手,顾斯年如今又用这个理由来拒绝阮之南。
“我觉得很合适,我可以助力你的事业,我们结婚,一起生个孩子,你要是不愿意来北京,我们就在滨海生活,我可以把公司迁过来。”
“之南,我们不会再复合了。我们可以是合作伙伴,可以是朋友,但不会是恋人。”顾斯年说的很明白。
“顾斯年,我们如果不是恋人,那也就不再是合作伙伴,不再是朋友。”阮之南今晚是不达目的不罢休了,她在逼顾斯年做一个有利于她的选择。
“之南,你是一个商人,你为什么有钱不赚呢?上次直播我们辉盛没有亏待你们,以后给你们的只会更多。”
“顾斯年,你说这话我听了想笑,我阮之南是一个商人,可是那是对别人。在你顾斯年面前,我先是一个女人,是一个爱你的女人,才是一个商人。”阮之南为自己悲哀。
她站起身来,背对着顾斯年,脸朝着门口的方向,“顾斯年,我再问你最后一次,我们还会不会在一起?”
“不会了,但是我们会是朋友,会是合作伙伴。”顾斯年很斩钉截铁。
“那我也告诉你,我们不是朋友,也不再是合作伙伴。我阮之南从小骄傲着长大的,这是我第一次因为一个男人这么卑微,在我心里我把这种‘卑微’美化成‘勇敢’,但是从今天开始,我对你的爱要止步了,我不会再爱你了。”
“我爸爸从小就告诉我,做任何事情都要看投资回报率,你买一支股票也好,买一个公司也好,如果不能看到收益,那就要及时止损,不能再往里面投钱。就像是我对你的爱,既然看不到任何回应,那我选择保留我的尊严。”
“再见。”
阮之南走后,顾斯年去厨房打开了冰箱门,拿出一罐啤酒打开,咕咚咕咚下肚。
这个夜晚不只有顾斯年在买醉,还有陈珂。
陈珂和温卿跑完步准备去烧烤摊撸点串,喝点酒。陈珂觉得是自己没有保护好妹妹,心里烦闷,让她第一次恋爱就吃了爱情的苦。
今晚烧烤摊没出摊,陈珂有点败兴而归的意思。
温卿提议,如果不介意,去我家吧,我家里有菜,我们煮火锅吃。
“那我买点啤酒,我们喝点?我明天上午没课,我可以下午再去学院,你就别喝了,你明天还要上班。”
两个人从拐角的便利店买了啤酒上楼,楼道里很暗,陈珂说:“你们楼道里没有灯?”
“之前有的,最近可能是坏了,不亮了,等一下啊,我拿手机打着光。”
陈珂赶紧把手机的灯打亮,打着灯往上走,温卿走在前面,一个踏空,身体向后面跌去,跌进陈珂的怀里。
陈珂本能得丢掉手机,伸手接住温卿,手机掉在地上。手机灯朝下,楼道里又归于黑暗。
黑暗里的温卿和陈珂双双红了脸。
陈珂结结巴巴得说:“我……我明天来给你安个灯吧,你晚上回来楼道这么黑,太不安全了。”
温卿也有点不自然,“不用,我明天给房东打电话。”
两个人都在暗自庆幸此刻的黑暗,帮他们掩藏了少男少女的心事。
温卿用钥匙打开门,两个人配合着洗菜,下火锅料,煮火锅。
不一会,两个人就整好了“夜宵”,陈珂打开一瓶啤酒先大口喝了几口。
温卿看着陈珂喝酒这么过瘾,自己也想“痛快畅饮”,也要开一瓶。
陈珂说:“不行,你明天还要上班的。”
“没事儿,我有调休,最近这几天工作不那么紧急,如果明天不舒服就把调休用了,不去上班了。”
陈珂和温卿吃着火锅,一杯一杯的干杯,与其说两个人的话题都没离开陈从周,不如说两个人的话题都没离开爱情。
“温卿,你说,我妹妹哪里配不上他顾斯年,竟然敢对我妹妹不好。我今天冲进他办公室,看到他那张脸,我就忍不住揍了他。”
“你打我们顾总了?今天公司里传有一个帅气的男人冲进顾总办公室揍了他,果然是你。”
“你们公司传我是个帅气的男人?”
“是啊,你本来就是。”温卿一喝酒胆子就大了,大胆会挤压她的羞涩。
反倒是陈珂有点微微脸红。“你想到是我了?”
“我猜是你,肯定是来为周周出气的。不过公司里的人都传你是顾总的情敌。”
“我这个当哥哥的,做的不好。没有保护好周周。”
“不是你做的不好,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儿,本来就和第三个人无关。”
“我现在就想啊,如果我早点发现他们有喜欢彼此的念头,我就能阻拦从周。顾斯年是一个优秀的男人,但是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男友,这一点,我在英国的时候就看出来了。”
“首先,爱如洪水,势不可挡。其次,你怎么发现我们顾总不是一个合格的男友的,从顾斯年和你女神的恋爱中发现的?”
“顾斯年是一个又能力有野心的男人,比起爱情和女人,他更看重自己的事业。”
“那你应该很替你女神惋惜吧,听你的语气颇有一种为女神打抱不平的感觉。”温卿夹着一块刚出锅的豆腐放进嘴里,烫的她眼睛都流眼泪了。
陈珂感觉抽纸给温卿,亲昵得责怪:“烫,你慢点。”然后把啤酒递给温卿。
温卿接过来大口大口喝。
两人从九点喝到十二点,陈珂教温卿划拳,玩真心话大冒险。
温卿这个徒弟和陈珂这个师父半斤八两,温卿划拳输了陈珂就问她:“你谈过几次恋爱?”
“一次。”
“为什么分手?”
温卿不想回答这个问题:“我喝酒。”对瓶吹了半瓶。
陈珂输了,温卿就问他:“你现在还喜欢阮之南吗?”
“不喜欢了。”陈珂醉酒说真话。
“你喜欢过几个女孩子?”
我喝酒。
“你谈过几次恋爱?”
我喝酒。
“你和几个姑娘上过床?”
我喝酒。
陈珂是酒量不错的,但是也禁不住输这么多次,喝这么多酒啊。喝到最后,直接酩酊大醉。
但是心里是酣畅淋漓的,和在一起舒服的人一起醉酒,也是人间乐事。
这天晚上,陈珂和温卿两人在温卿的这张小床上和衣而睡,睡觉之前两个人还晕晕乎乎互道了晚安。
第二天上午是温卿先醒来的,她看着眼前的陈珂,先是大吃一惊,仔细回想起来昨晚自己的“鲁莽”行为,先是邀请陈珂大晚上来自己的小房子里吃夜宵,又和陈珂在深夜喝酒。
这是有点危险的行为,幸亏陈珂是正人君子。
可是转念一想,如果陈珂不是正人君子呢?她心里有一个声音是:我愿意。
温卿被自己心里的这个声音吓到了。
她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的俊美睡颜,陈珂的每个五官都精致,一个男人怎么会有这么精致的五官,还有那长长的睫毛,是让女人都要嫉妒的容颜。
陈珂脸上的皮肤洁白细腻,嘴唇是粉色的,温卿不由得想凑上去轻吻一下,她很想知道眼前这个粉色的嘴唇是不是和看上去一样柔软。
温卿看着这张精致的脸,一看就是家境优渥的家庭里才能养出来的男孩子,可是看看自己呢?是在这个一个狭小又潮湿的出租里,这是她能支付得起的在滨海的最好生活。
这个念头真让温卿沮丧,比那束小茶几上的假花还让她沮丧。
温卿喜欢花,但是如果总是换鲜花,她觉得有点“昂贵”,于是在购物软件上买了这株永不凋谢的“夏日葵”,不过十块钱。
她做过功课的,所有的假花里,只有夏日葵又便宜又自然,而且生机勃勃。
温卿喜欢浪漫,可是她觉得自己更适合生机勃勃。她生来好像就不是和浪漫匹配的。
要时刻计算性价比生活的人,怎么能和出国留学读牛津硕博的人在一起呢?
陈珂在英国读硕博,而自己从小山村考到大城市已经是全家人的骄傲,他们两个人是钱的差距,却又不仅仅是钱。
温卿眼角的一滴泪落下来,她没有吻睡梦中的陈珂,心里决定把对陈珂的这份喜欢藏在自己心里,不去打扰一个王子的梦。
小时候看的童话故事,王子是要由公主吻醒的,不是灰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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