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温一壶月光下酒
第二天一早,陆清风起床掀开窗帘,外面阳光明媚,是个好天气。
回身去洗漱,刷牙的时候他对着镜子比量了一下身高。
已经差不多一米八了,九尾狐传承提供的力量开始减弱,预计还能长个几厘米。
陆清风很满意了。
又贴近了,观察了一下头发。
新长出来的头发乌黑亮丽,灯光有着丝绸一样的光泽,犹如鸦羽。
和上半部分枯燥发黄,形成了明显的分层,看起来很奇怪,像不良少年。
他决定考完试回去就把这部分剪掉。
这下除了皮肤还差点,其他都很完美了。
陆清风臭美的拍了拍自己的脸颊。
刚洗漱完,外面传来敲门声。
他本来以为郭豪,没想到是张景仪母子。
“景仪说想叫着你一起去吃早饭。”
张母笑容满面的道。
相比那个咋咋呼呼的鲁东小子,她更喜欢稳重的陆清风。
“阿姨好。”
陆清风礼貌的打招呼。
“早上吃根油条加两个茶叶蛋。”
“为什么?”
“一百分啊。”
“爸,你这都什么老土的办法。”
对面门这时也打开,郭父手搭在儿子的肩膀上,走了出来。
“呦,你们也醒了,还想喊你们来着。”
看到三人,郭父热情的道。
“叔叔好。”
互相打过招呼后,两个家庭加陆清风朝餐厅走去。
“不知道这次题目是什么?”
他们三人走在前面,张景仪有些紧张的发问。
“放轻松,只要不写诗歌就行。”
经过一夜,陆清风现在的心态已经调整好了。
“我还挺想写诗歌的,我在我们学校是诗歌小王子。”
郭豪说道。
“作文比赛不可能写诗歌的。”
张景仪在旁边说道。
确实,不论是几年级,语文试卷作文一项,不管是什么主题,都会有一个要求:诗歌除外。
因为现代诗歌体系,主观性太强了,你要是对上了脑电波,会觉得这是神作
要是没对上,就觉得这什么玩意啊。
两极分化严重,无法评判。
吃过早餐,八点钟左右,车辆到达,载着所有参赛生来到北大校园。
八点四十,三十名学生有序入场,同时门口有人进行检查。
像是手机,本子之类的都严禁带入考场。
陆清风的手机就关机就上交了,放在一个大盒子里。
九点整,准时下发试卷和草稿纸。
陆清风接过试卷,首先看向题目。
【题目一:
几千年来,经典的作品常读常新,杰出的思想常用常新,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恒古常新……很多事物在时间的淬炼中,越显活力和价值。
请以“历久弥新”为题目,写一篇文章。】
【题目二:
岁月酝酿,酒香四溢
酒,一种传承千年的饮品,早已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
它见证了历史的变迁,承载了文化的传承,也寄托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请以“酒”为题目,写一篇文章。】
两个题目,陆清风都有东西可写,但要写的出彩需要仔细考量一下。
首先是选哪一题写。
第一个题目,四平八稳,可展开的思路很多,写的好简单,但想要让人眼前一亮不容易。
第二题相对标新立异。
陆清风思量片刻,决定从第二题入手。
《酒》
他记得前世有一篇满分作文写的就是这个,但这篇作文好归好,但还是差了点什么。
毕竟他这不是高考,而是和全国优中选优的二十九名文学天才竞争。
要让评委更惊艳,更难以忘怀。
凝眉思索良久,终于有了想法。
他在草稿纸上写下几个字。
温一壶月光下酒
后现代文坛,能写好小说的作家不少,但能写好散文的已经不多了。
前世有一位弯弯作家叫林清玄,被称为现代散文八大家之一。
这位文学大家精通佛学,故而文章中带有淡淡的禅意
借佛学对人性展开探讨,融入人文思想,这种人文色彩又有儒家的心性理论,可以说是别具一格。
温一壶月光下酒是他早期的作品。
仅从这题目上看来。就知道此人的文笔有多美。
在这场考试中随便乱杀。
陆清风唯一怕的就是,这文章实在太好,不像一个高中生写的。
所以,他在草稿纸上做足了功夫。
满满写了两大页,对文章的思想解读,想法,结构,以及自己的思考。
如此,才开始正式动笔。
每年的文学杯,北大都非常重视,今年也不例外。
一共三位老师监考,苗素娟就是其中一位。
三位老师一前一后,而她负责巡场,观看考生的情况。
偶尔,也会习惯性的看看他们写的内容。
一路走来,都很不错。
毕竟能拿到邀请函都是有真材实料的。
直到看到一个黄毛小子,心里下意识的有些不喜。
原因倒也无他,就是最近女儿经常和一个黄毛一起回家,对这种发色实在没什么好感。
看到黄毛埋头奋笔疾书的样子,来到他身后看了一眼。
放在身侧写的满满的草稿纸,暗自点了一下头,印象稍有改观。
再看向试卷。
「煮雪如果真有其事,别的东西也可以留下,我们可以用一个空瓶把今夜的桂花香装起来,等桂花谢了,秋天过去,再打开瓶盖,细细品尝。」
嗯?
这文字的表述,这语境……
仅仅一个开头,便让她眼前一亮。
继续往下看。
「把初恋的温馨用一个精致的琉璃盒子盛装……」
「……譬如将月光装在酒壶里,用文火一起温来喝…」
这优美的文笔,将一个个文字串联起来,像一汪清泉流进心里,将心都漂浮着,前往诗与远方。
文笔是一种非常抽象的概念,很多人无法理解。
要解释起来也很麻烦。
但好的文笔,必然是作者将想要表达的东西清晰的传递给读者。
例如老舍,他笔下的人间烟火气,细细读来,便像是身临其境般深入到了那个年代的生活景象。
陆清风的文字极美。
淡淡的笔触,落笔如清水,写的是酒,品到的却是对生活的态度。
这高深的写作手法,让苗素娟为之惊艳。
这是一个高中生能写出来的,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可看了看旁边的草稿纸,又觉得没什么好怀疑的。
只是,这文字真的和一个黄毛小子不符。
咦,等等。
再一细看,发现不对,这孩子的头发不是染的,而是本来就这样。
也不对,应该是有段时间营养不良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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