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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七章 她以为他很稀罕


  盖子下,时欢还用雪梨纸包着,揭开雪梨纸,入眼是一件彩色的毛衣,江何深拿起来看。

  毛衣的料子很软很滑,颜色也很可爱,一只袖子是橙色一只袖子是蓝色,领口和衣摆都有编制的花边,胸口则绣了两大一小三只像在春游的小狐狸。

  这明显是给咬咬的。

  毛衣下面还有东西,江何深顿了一下,才拿出来。

  是围巾。

  深灰色的,男士用的。

  江何深指腹在毛料上蹭了蹭,想起很久之前,他们一起去柏林出差,办完公事,闲着没事,就一起出门逛逛。

  路过一个卖杂志的小摊,摊主是一位老奶奶,坐在门前,一边沐浴阳光,一边钩着围巾,她想在围巾上钩一朵玫瑰,但怎么钩都不满意,时欢就帮了她。

  他随口问:“你之前在阁楼,不也喜欢织围巾?后来怎么没见你再织了?”

  她那段时间,逮着机会就撩他:“二少爷这么问是想让我给你织一条吗?”

  他嗤笑:“你还没睡醒?”

  时欢不管他说什么,笑眯眯:“回国我就给二少爷钩,一条够不够?我可以给二少爷钩两条,一条灰的,一条白的,二少爷高不高兴?”

  “……”

  江何深喉结上下滑动,再想到林景舟刚才说的事。

  下个月三号?她从禹城离开,都还没一个星期。

  不过,为了不妨碍她去温家,亲生骨肉她都能说打掉就打掉,何况是区区婚姻,需要的时候拿来用用,又有什么关系?

  她为了接近他,床能跟他上,孩子也能跟她生,“我喜欢你、我爱你、我们一辈子在一起”这样的话更是信手拈来,比起这些,订个婚又算得了什么?

  根本就不算什么。

  就像这条围巾,说要给他织的时候也只是随口说说,说过就忘,迟了这么久才给他,她以为他很稀罕?以为他真的有在等?

  她是随口说说,他也早就忘了,谁都没把谁放心上,有什么了不起。

  江何深嘴角一哂。

  再去看那条围巾,挺好看的,在他的审美上,不过,下一秒,他就连同那件毛衣一起丢进垃圾桶。

  ……

  次日早上,江何深和林景舟一起在餐厅吃早餐,顺便聊了今天要见的那个客户。

  说着说着,林景舟目光瞥见一个从二楼下来的佣人,拎着几袋垃圾要去处理掉。

  其中一个透明袋里装着什么,他喊道:“哎,等一下。”

  佣人停下脚步,不明所以地看向他。林景舟扬扬下巴,“袋子里,彩色那个是什么?颜色还挺好看的。”

  佣人犹豫着打开垃圾袋,拿出昨晚被江何深丢掉的毛衣。

  林景舟眼神挺好:“这是新的吧?谁扔的?”

  江何深冷淡地抬起眼:“我扔的。”

  荣妈小声:“这是少夫人亲手钩的,一件给小小姐,一件给少爷。”

  噢。

  难怪要扔呢。

  林景舟靠在餐椅上,玩味一笑,还以为他真的无动于衷呢:“我说二哥,你生气扔你自己的就行了,干嘛还扔人家做给孩子的?”

  江何深语气生冷:“皎皎最近已经没有哭着找妈妈,留着这东西,再让她想起来么?”

  林景舟哑然:“你这是要皎皎,彻底忘了小嫂子?”

  “小孩子三岁之前没有记忆,她很容易就会忘记她。是她不要孩子,皎皎也大可不必再记得她。拿出去扔了。”江何深看都没有看一眼。

  佣人低头:“是。”

  “……”荣妈心疼得很,那可是时欢熬了好几个大夜,一针一针钩出来的,她追求尽善尽美,都不知道重做了几次。

  但江何深的面色冷郁,她连偷偷去捡回来都不敢。

  吃完早餐,林景舟坐了江何深的车去公司,车上他刷着消息,意料之中的,都是在讨论时欢和周自珩订婚的事情。

  其他人暂时不知道“温稚欢=时欢”,只是觉得温家这个认祖归宗的亲孙女不简单。

  确实不简单,第一天宣布成为继承人,第二天宣布跟周自珩订婚,今天第三天,最新消息是,她要参与周一的温鹿董事会,看样子是又要有动作。

  林景舟的朋友圈里,有人用时下网络上的热梗,锐评了此事。

  “三十年归期已到,恭迎温大小姐!支持大小姐手扇冒牌千金,脚踢豪门赘婿,重整温家雄风!”

  林景舟啼笑皆非,回复:“没有三十岁。”明明才二十六岁。

  也有人回复:“温只颜又做错了什么呢?”

  很多人都是这样认为,温稚欢的出现,影响最大的是温只颜。

  温只颜一出生就是温家大小姐,客观来说,她并不是故意霸占温家大小姐的位置,她也是被人安排的。

  温鹿发生空难事故,温只颜临危受命出任COO,在行业大会里代表公司鞠躬道歉,她做了自己所有能做的,也算是没有过错,却敌不过天降大小姐,一夜之间,身份没有了,未婚夫也没有了。

  尤其是抢男人,太缺德了,既有又要,温稚欢的吃相未免太难看。

  人们对待不公平的事情总会比较义愤填膺,温稚欢还没有正式在公众面前露面,就已经在流言蜚语里声名狼藉。

  但不管外面怎么传,时欢在温家,都是一副“岁月静好”的样子。

  她和温董单独一个院子,不出去不会见到温家其他人……不过,温家现在也没什么其他人了。

  那些吵吵闹闹的表弟们被她“送”走后,表妹们要么找借口先回自己的家,要么都缩成鹌鹑,没人敢再来招惹时欢,时欢清净了很多。

  时欢无端想起,以前江公馆也住了很多江家人。

  像赵叶眉那一家,以前也是住在江公馆,江父很喜欢一家之主的权威感,而江何深掌管江公馆后,嫌这些人太吵,全都“送”走。

  他们做法,还蛮像的。

  想到江何深,时欢不由得晃了一下神,温董喊了她几次,她才反应过来:“怎么了?”

  温董神情慈蔼:“我说,把花洒给我。阿稚,你想什么这么入神?”

  “没有想什么。”时欢将花洒递给他。

  温董自己转动轮椅,给院子里的花洒水:“这些花,有些是我以前种

  ,虽然我不在,不过花匠照顾得很好,还都好好的,看着它们,就觉得,生命真的有无穷的韧劲。”

  时欢“嗯”了声:“电影《侏罗纪公园》里,也有一句台词,‘生命会自己找到出路’。”

  温董思考了片刻,很赞同地点头:“很有道理。这个电影好看吗?”

  “还不错,讲恐龙在现代复活的故事,探讨了人与自然的分寸感。”

  温董望着她:“如果有时间,阿稚愿意陪爷爷看一看这部电影吗?”

  时欢接触到他殷切期待的眼神,心头沉了一下,抿唇:“我看过了,你自己看吧。”

  温董神色明显有些失落。

  时欢别开目光:“医生说你的身体怎么样?”

  温董听到她关心自己,又露出了笑:“双腿肌肉萎缩,神经受损,好不了,不过除了双腿,别的都是小毛病,能控制,也不算很糟糕。”

  时欢看了他一眼——只要事情没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或者九十九个不好外有一个还不错,那就都不算糟糕——她的心态也经常这样,原来她是像了他。

  这微妙的血缘。

  温董放下花洒,拿起一份文件递给她:“阿稚,这个给你。我委托律师做了股份转让合同,把我名下百分之十五的股份转给你。”

  时欢接过去。温董微微一笑,“就当是我给你的见面礼,也是我给你的订婚礼。自珩那个孩子,我虽然也有很多年没见过,但我还记得,你们小时候玩得很好,现在能走到一起,也是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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