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关于初识
天空中黯淡的云层挥之不去,寒冷的风携着利刀向他脸上刮去,人行道旁的树木都已成为无声的枝桠,上面还稍稍挂着昨夜回露而产生的冰霜。
宋淇泽裹紧身上的棕色的风衣。
从公司出来后,宋淇泽突然就想独自散一散步,于是就让乐晨开车先走。
他看了看手表,银色的表壳内金色指针行走着,时针仿佛被冷冽的风冻住,直直的指在十一点半。
深秋里的十一月。
路上的行人个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推着车心事重重的少女,皱着眉头盯着地上铺行的砖块。拿着手机不时哈腰点头吹乎着的西装男人,挂完电话深深吸着烟吐出一口心事,抓着文件包的手紧紧的握着。
宋淇泽淡淡的看着,这段路可以看到尽头,却走不尽。
商业街路上的树挂着垂下的冰晶,一滴一滴的水滴落在停放在树下的自行车上,自行车明晃晃的银色铁链锁不时被风吹动,发出“叮叮哐哐”的声音。
街旁琳琅满目的商品店散发出微黄色灯光,与街道不应景的温暖使得它十分突显。
宋淇泽停下了脚步,他看见一个孩童坐在商店门口。
从口中呼出的白雾淡淡的飘隐在远方,冰冷的触感出现在脖颈上,他稍稍抬头看了看天上。
下雪了。
这是今年第一场雪。
宋淇泽的脑中渐渐浮出一个人的容颜,浅浅的,他只能察觉到那人的轮廓。
他不再继续前进,站在原地看着那名小女孩,看着她坐在那里,穿着厚厚的军绿色外套,脖子上格子围巾已将她的脸遮住一大半,只剩下一双笑意浅浅柔柔的眼神。
他不由的笑笑。
宋淇泽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施梓禾的时候。
他在卡座那边点了一杯酒慢慢的喝着,乐晨坐他旁边小心着怕他喝多,周围是遭杂的人声喧嚣,一个烟酒嗓的男人在台上唱着沧桑的民谣,旁边桌上的三个男人砸着钞票和身边几个妖娆的女人玩闹着。
然后台上静了一下,宋淇泽就听到一个女声唱起了歌。干净清澈,像是山涧初雪融化汇流下来,汩汩流动的小溪,清冷不失灵气。宋淇泽心头一动,越过人群抬眼看了一下台上,一束灯光正好打在那个人身上,一个穿着白衬衫和棉麻背带裤的姑娘站在麦前唱着歌,看上去似乎有些拘谨,低着头就那样唱着,和周围热闹的气氛格格不入。
宋淇泽下意识的问向身边的乐晨:“她是谁?”
乐晨跟着宋淇泽的视线看向台上唱歌的那个人,然后招呼一旁的酒保问了一下。
“施梓禾,新来的驻唱,过来有一个多月了,还是个高中生呢。”
宋淇泽喝过酒的嗓音有些沙哑:“高中生?”
酒保点了点头,乐晨试探的对宋淇泽说:“少爷,等会儿她唱完了我把她叫过来?”
宋淇泽抿了一口酒,没有说话,他不想打扰这这股清溪的流动,然后宋淇泽就听到对面的一张桌上起了动静。
酒吧的经理带着那个唱歌的小姑娘走到那张桌旁,宋淇泽透过酒吧里昏暗的灯光微微眯眼看过去,陆氏集团的小公子陆启明坐在那,笑着和那个唱歌的姑娘问着话。
“施,梓,禾。”
这三个字在宋淇泽唇齿间琢磨着,他看着陆启明身边的一个女人抬手招呼施梓禾坐下,然后给施梓禾倒上酒,小姑娘依然紧张的厉害,一口喝完了杯子里的酒然后呛的不行。
后来宋淇泽回去了,已经渐渐快要忘记这件事,直到自己在生病的那段时间里,无意间听到了一首歌,看到那首歌的作曲作词同出一人,名字是“施梓禾”之后才恍惚的想起来,自己是见过她的。
让乐晨打听了一下,那个曾经在酒吧像个小孩子贸贸然闯入成人世界的姑娘,如今已经成为了陆家那个小子的未婚妻。
这几年里,她签了经纪公司,开始写歌,渐渐有了名气,同时还一边抚养着弟弟上学。她慢慢的在成长着,慢慢的在蜕变着,所以在宋淇泽多年后在陆启明的生日party上再次见到施梓禾的时候,比起欣喜,更多的是惊叹。
那个懵懵懂懂,穿着棉麻背带裤喝酒会呛着的小姑娘,现在已经成了小狐狸。
宋淇泽慢慢渡着步子,在街上走着。
他看到一位少女站在铜色路灯下等待相约的人,脸上有遮不住的笑意和喜悦,双手不时从口袋中拿出,放在粉红的唇边呼气,一会从包里拿出镜子看了看,一会抬头望了望从天而降的雪花。
她等了很长的时间,从她的脸色可以看出来,不属于人体反应和化妆擦拭的面容,宋淇泽看着,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他想起来,也有人站在路灯低下等着他,那一抹盈盈的笑意,和按时到来的自己。
宋淇泽走上前去,将脖子上的卡其色围巾摘下给女孩围了起来,女孩有些害羞诧异的拒绝,生怕一会有人误会。
宋淇泽没有理会她,围巾围好了,宋淇泽淡淡的望了一眼,透过她,又想起来施梓禾,在家里等着他的那个小狐狸。
灰蒙蒙的天抑郁住了宋淇泽内心的水月镜花,一个家具店橱窗里的原木色书桌上摆着一盆多肉。
宋淇泽路过的时候想伸手去触碰,回过神来却想起他与这盆植物之间隔着一层薄薄的二氧化硅。
他面前的玻璃突然反射出一个人,那个人笑的弯着眼睛的看着自己,好像自己说了什么让她高兴的话。
宋淇泽有些不可思议。他没有记起这个只是一层二氧化硅玻璃,他轻轻的触摸着这块透明的好似仙女的羽翼,却在触碰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影响全部消失殆尽。
他笑着,他想起并看见那个人的眼睛里有着星星。
宋淇泽觉得有一丝温暖,微微抬头看了看天空,灰蒙蒙的天不知被谁撕开了一丝小小的缝隙,金色小麦般的剔透透过,正巧拂在他的肩头。
他打开了手机。
他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没有一次存在这么忐忑的心情。
在拨打的那一瞬间,他害怕会出现客服规规矩矩的声音。
宋淇泽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他的心跳声随着拨打提示音一声一声震动起来,突然接通的声音好似将他已坚硬的心变的柔软。
“喂。”
电话对面是一个有些柔软却又透露出一丝丝干净舒雅味道的声音,宋淇泽本是紧张的肩膀突然松懈了下来。
他这三十年来坚硬无比的盔甲就这样被活生生的卸下,他的全身没有比这一刻更加轻松。
“中午回来吃饭么?”
他笑了笑,即使后面会是荆棘,即使后面会是熊熊的烈火,他都将义无反顾。
“回。”
这世间有一种人,即使喜欢,也从不愿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只是自私到固执的用自己的方式守护对方。
没有海誓山盟,也没有天涯海角。
而恰好,他和她都是这一种人,经历了这样一种爱,成全了这一段风雪中的凄美。
番外宋施夫妇的婚后小日常(二)
正看着这张纸的阿禾:
不知道怎的,就是想写些什么给你。
可有什么好写的呢,你样貌在笔下勾勒轮廓数十遍,点清五官数百遍,喜欢又说了数万遍。
那时候你会说,文人真是奇怪,明明抬眼就能一目了然,还要千万比喻,再加精啄。
这就好像我现在抬起头就能看见你一样。
你正低头画着简笔画,冷着脸高高大大的人,抓着气球的小女孩,一条被拴住吐着舌头的小狗。
五颜六色的画笔散放在桌上,它们颜色鲜艳,却柔和的落在你的画纸上。
我又看向你,额前的那几缕碎发,我忍不住想托起腮帮子,仅仅是你的头发,我就可以看上大半天。
你自顾自的笑起来,好像一个幼儿园的小傻子,笑完你还不忘自言自语,指着画里面,冷着脸硬邦邦的那个人说,宋淇泽。
我真应该在那头软毛上敲上一个毛栗子,拍在那调皮晃动的发丝上,可我忍住了,现在我静静地看着你,等着你陈述完毕一样的下文,或许真的准备看上大半天。
试色的餐巾纸变成在劫难逃的纸杯,印过你唇痕的纸杯被莫名渲染上五颜六色的光。你依旧专心致志地画画,却仿佛心不在焉。
我也心不在焉的想着,专心致志地看你。
我想你抿起嘴唇得意而笑时扬起的美貌和翘起的嘴角,也想你难过伤心时眼里的万籁俱寂。
我总想着拥抱你,把你揉进怀里,蹭进心里,我想把你的名字含在嘴里,不嚼不咽,直到它化了,我才能吐出一声卑微的叹息。
我总在想你,闭上眼睛想,睁开眼睛想,看着碧蓝的天空想,看着油油的稻田想。
我会想,如果你不在我生命里出现,那又会是怎样的光景?是不是我也不会坐在这里,偶尔低头添上两笔文字,再凝视你嘴角的弧度?
但我可以保证,我绝不会快乐。
人生是一篇非常有意思的故事,它被太多人牵扯拉长,篇幅各不相同,内容各不精彩。
但我每次都会想,多幸运啊,你就在这故事里占了下篇的全部篇章,无论我读了多少遍,都会不厌其烦,津津有味。
回忆就是一场阅读,它密密麻麻的写满了你和我,从早晨雾蒙蒙的坏天气,到烈日当空的中午,最后是清凉晚风的夜幕,它说我们第一次对视的时间,还说我们第一次欢愉的地点。
你看吧,它以后肯定会越来越长,长到你每读它一遍,都觉得时间太快。
任由它长吧,阿禾,我只想牵你的手。
我想,你在我身旁,翻身能抱到你,转身能梦见你,天冷了能拥抱,天热了能互扇扇子。
我想,每时每刻都念着你,老年痴呆也不会把你忘掉,死去也不会松口。
我想,就这样看着你,随着指针滴答走过,随着你我逐渐老去,仍旧把你刻在眼睛里。
你抬起头不满的问我干嘛盯着你看。
我却只想说,阿禾,我爱你。
这张纸写不下,我用一辈子讲给你听。
来自:坐在你对面的宋淇泽。
“阿禾,我很爱你,一见钟情也是日久生情。”
宋淇泽在施梓禾耳边讲着情话,让施梓禾靠在自己身上,拥着他的爱人,幸福的入睡。
施梓禾笑笑,贴近这个宠溺着她的男人。
“淇泽,我也很爱你。”
施梓禾在宋淇泽脸颊上落下一个轻轻的吻,让宋淇泽在睡梦中都翘起了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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