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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择一人终老


  彼时的凤酌,背着五岁的小荷华,避开易被发现踪迹的城镇,离了京城老远,择了一不起眼的小镇,她才去随意买了几身换洗的棉布衣裳,不是多好看,胜在暖和贴身。

  小荷华满心兴奋,小脸红扑扑的,扎着总角的脑袋四处张望,看哪里都新鲜,看哪里都稀奇。

  两母子趁着天还未黑,就离开小镇,至此后,凤酌是逢林就入,不辨方向。

  如此三日后,一大一小进了深山老林,荷华更是欢快,就像是被放出栏的崽子,无一不欢喜。

  对她来说,母亲真是厉害。

  她说肚子饿了,母亲就背上她一剑一只兔子,再不济往天上扔几个小石子,就有肥鸟落下来。

  然后就地起火,翻出调料,烤的吃食直让她流口水。

  再是渴了,有甜汁汁的浆果可吃,要比府中灶房做的点心都还好吃。

  最最让她喜欢的还是晚上可以窝在母亲怀里睡觉,父亲再不会将她扔出去交给奶娘。

  白天,母亲还会带着她爬树,飞来飞去,偶尔找找玉石,简直让她乐不思蜀。

  小荷华日子很是快活,凤酌也觉逍遥非常,需知她都多少年没外出过了,先是嫁给徒弟,本以为日后多的是机会出来,哪想,没多久就身怀有孕,直到扶苏和荷华的出生,这一晃,便是五六年过去。

  娘俩过的舒心了,在亲王府里的扶苏和楼逆大眼望小眼,乌云罩顶。

  一天一夜后,楼逆脚一跺,往宫中递了话,不日,皇后就将一需要出京的差事交到他手里,至此,端王殿下正大光明的徇私舞弊,开始捉妻之路。

  小扶苏哪里会甘愿一个人留在京城,也不知他从哪里掌握了楼逆的行踪,硬是提前在京城外郊的官道上拦着,逼着父亲拖上自个。

  楼逆自有一套寻人的本事,特别这寻的人还是自家师父的时候,不过半日功夫,他就出现在凤酌曾经买过衣裳的小镇,稍作停留,取出舆图好生看了看,认准了个方向,就一直追下去。

  扶苏虽只有五岁,可打小就开始习拳脚,要比一母同胎的荷华壮实多了,平素在凤酌面前,安安静静的很是乖巧,可在国子学,就没有哪个勋贵小孩打的过他。

  当然,他非但不小人,还很是君子,动手之前,肯定会先告知一声,从或不从就不是他会思量的。

  故而这一路,即便人小,他也没觉多累,还暗自琢磨,找到人后,定要先让小妹记住,日后再有这样的事,可不能再让母亲将他给忘了,要离家,得一块呗。

  而楼逆则在琢磨,这趟回去以后,让十一皇子继位他便提前乞骸骨的可能性有多大。

  在十一皇子年满十岁的当,皇后实际就提及过这事,不能说一来就尽数放权给十一,但可让他缓缓而来。

  他也盼望着十一继任圣人之位后,多有为皇后分担,他便抽身,如若不然,他能预见,自家端王妃定然还会干出离家这样的事来。

  想在边漠的那两三年,师父就时常外出晃荡,他这都将人困在京城五六年了,已经比他预料之中的时间长了很多。

  十日后,为着荷华考虑,凤酌出了山林,找了一紧挨山林的村落暂时歇脚。

  村中倒很是有些与荷华年纪相当的小孩,荷华从前相处的,都是京中勋贵家的子嗣,一板一眼都要恪守礼仪,多了死板,少了小孩的活泼。

  猛然一见这些普通百姓家整日摸泥下河的崽子,她倒觉十分新奇,加之在山林的那段时日,已经让她玩的来心都野了,没半天功夫,她就让这村子里的小孩都认识了她。

  作为大夏王朝最权势的皇后的嫡亲孙女,堂堂端王殿下的千金,还有个厉害到让她无比崇拜的娘亲,荷华可是时刻记得自个的身份有多尊贵,自然是旁的小孩来认识她,哪里有谁够资格让她去结实的。

  让她挽起袖子摸泥巴,那可不行,不过,她可以站边上吩咐——

  “我要造个珍禽园,你捏只狐狸,你力气大就捏老虎,你白鹤,还有你,再捏匹汗血宝马……”

  “狐狸鼻子是尖的,不是猪一样圆的。”

  “你的老虎都是啃草的吗?长的这么瘦。”

  “白鹤的脖子再长些。”

  “什么,你没见过汗血宝马?汗血宝马出的汗像血一样是红色的,所以叫汗血宝马……”

  一两个时辰的功夫,荷华就接受到了村中所有小孩钦佩的小眼神,她昂着下颌,琉璃眼珠子一转,很是骄傲的道,“等我父亲来了,我带你们去京城的珍禽园看个够……”

  等到日暮时分,凤酌看着提了两条肥硕鲜美的鱼回来的自家女儿,平眉一挑。

  因着人还太矮,提溜不直,那两条鱼几乎是被荷华给拖回来的,她一见凤酌,就高兴地奔过来,小脸发光的道,“母亲,这是去河里摸的鱼,当然我没下水,那群小孩太笨了,没我吩咐,压根摸不到这么肥美的。”

  殊不知,自个还是个小孩儿。

  凤酌弯腰抱起荷华,双手托着点她的臀,淡淡得道,“鱼你拿了,其他人可是空手而归?”

  小荷华摇头,玩了一天,细软的总角都松散了,“我有给银子,没白要。”

  如此,凤酌才放心地拍了拍荷华的发顶,又放下她,蹲身细细地为她理了理总角,这才拿着鱼回屋里。

  一人在院子里的荷华,瞅着四下无人,这才从袖子里摸出最喜欢的白玉兔子把件来。

  那兔子通体莹白,龙眼大小,正是楼逆从前雕给她的小玩意。

  她跑到篱墙边上,那边靠近石井,整个土都是微润的,她左右张望,确定没人看到她,这才蹲下身,将白玉兔子放跟前,尔后撩起袖子,试探地戳了戳篱墙根下的软泥。

  小小的手指头再一抠,就弄下好大一坨的湿泥来,她细细看了白玉兔子的模样,掰了点湿泥在掌心搓了搓,当做兔子圆滚滚的肚子,尔后是捏长长的耳朵。

  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的荷华郡主压根就没看到,年逾古稀的村长走一步晃三步的带着好些身穿绸衣的人径直往这边来,直到——

  “小妹!”

  正捏到兔子尾巴的荷华郡主听到这熟悉的声音,面色一僵,转头就见那与自己不甚相似面容的兄长震惊地盯着她……手里的泥巴!

  连同边上俊美无双的父亲,也是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狭长凤眼。

  堂堂荷华郡主竟然喜欢玩泥巴!

  小荷华已经能预见此后京城会传出这样的流言,并一定会遭到所有勋贵的嘲笑,她顷刻就涨红了脸,哇的哭了起来,并飞快站起身,一脚将快要捏成形的兔子踩扁,然后头也不回的往屋里跑。

  父亲和兄长什么的,最是讨厌了。

  正在处理鱼鳞的凤酌,还以为自家女儿被谁欺负了,抱着哭的直抽气的荷华出来,就见徒弟和儿子站在院子里,亲卫已经被赶了出去。

  “阿酌!”

  “母亲!”

  一大一小,差不多的眉目,同样望着她发亮的眸子。

  凤酌脚步一顿,紧接着扶苏就冲的过来搂住她的腰身,让不约而同要抱过来的端王殿下,无处下手,暗自咬牙。

  儿子就是半点不贴心,太讨厌了。

  对扶苏,凤酌也是想念的,她抚了下他的发顶应了声,目光一抬,落在眨眼,神色无辜地徒弟身上,一扫他眼睑的小黑痣,和想上前抱又碍于子女在场的为难之色,倏地就觉心头快意。

  “阿酌……”他拉长尾音唤了声,一直对儿子使眼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扶苏还是很懂事的,他拉了拉凤酌的袖子道,“母亲,儿十分挂念小妹,可否让儿与小妹一处玩耍?”

  小荷华抽搭了下,哭够了,又看到兄长温温柔柔的眼神,后知后觉的才发现已经好些时日没与兄长一道玩过了,故而挣扎下地,拉着扶苏的手,娇娇软软的道,“哥哥,你下河给荷华捉鱼好不?”

  向来举止犹若君子的扶苏世子眼皮一跳,简直不能想象挽起裤管下河是个什么情境,可瞧着自家小妹清亮软糯的眼神,他顿了顿,开口道,“可以让亲卫去办。”

  堂堂端王府的世子,未来的端王,有的是亲卫拿来使唤!

  而见儿子带走了女儿,旁的也有亲卫看护,楼逆是半点都不担心,他与凤酌一进门,就嘭的将门关上,还下了栓子,这才一把将人给抱住,死命的往那截瓷白的脖颈拱,还道,“师父可真是狠心,一走就是半月,让弟子伤心又担心。”

  猛然在听闻“师父”这称呼,凤酌抬头望了望屋顶,不知从何时起,楼逆就不在任何人面前唤她师父,而只有两人独处,尤其是在床榻之间,他才会这样喊。

  凤酌耳根莫名一热,虽已成亲好几年,可对徒弟时常露骨的话以及床榻之事,她还是面皮薄的紧,禁不起逗弄,而楼逆却是个偏生喜逗弄的。

  “弟子这些时日茶饭不思,夜不能寐,都瘦了,不信师父你摸摸。”说着就很是轻佻的牵着她手往衣襟里头钻。

  凤酌抿了抿唇,垂下眸子。

  楼逆是觉还不够,他低头轻咀了口凤酌的耳垂软肉,一手落到纤细腰身,或轻或重地缓缓揉按起来,并从她的耳鬓边一路啄到唇角,或啃或咬,“回京之后,弟子就上奏疏,让十一弟继位,尔后提前乞骸骨,日后大江南北,都能与师父一道,甚至带上扶苏荷华也行……

  “是以,师父莫要再这般不告而别,弟子会难过,以为师父不要弟子了……”

  ……

  有熟悉的潮热从四肢百骸升腾而起,凤酌心有悸动,她那会也是一时恼了,没思量太多,易身而处,徒弟若不告而别,她怕是找着人就会忍不住将其双腿打断,如此,走哪都只能带着她。

  “真是……啰嗦……”在情动之前,她到底抹不开脸面装乖顺,只得嘴硬心软似是而非的回应了声。

  “如此,甚好!”得到承诺的端王,啃咬着嘴下的秀色,微微勾起嘴角。

  只择一人终老,他总算是明白多年之前,苏婉筝要他谨记的话是为何意,这般情深,不可辜负,就是拿大夏江山与他,也是不换的。

  玉暖生烟,春风几堪,实为脸儿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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