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顶级美人糙汉子
马凯下午四点过才回来,回来时身边跟着一个都市风打扮的时髦女性。
女子四十左右,穿一件暖黄色半袖羊毛衫,搭配一条垂感十足的白色阔腿长裤。
脚踩细高跟,行走间,轻盈的栗色卷发随风飘扬。
这是个知性优雅的女性,她看上去便给人一种内核强大,自信爆棚的感觉。
沈禾还在心里揣摩这位女士的身份,抱着个电脑居家办公的宋敬呈就说:“那是马凯的爱人,程清雅女士。”
沈禾震惊不已,“咱婶子这么漂亮?”
也没听马叔透露过啊。
“马叔这嘴是真严实啊,这么漂亮的媳妇儿,他是真能藏啊。”
宋敬呈见沈禾对程清雅的身份一无所知,他有些惊讶。“你不知道吗”
沈禾说:“知道什么?”
宋敬呈将电脑搁到咖啡桌上,朝沈禾拍了拍大腿。
沈禾顺势坐在他腿上,搂着他的脖子,“我英俊迷人的宋总,你跟我讲讲呗。”
沈禾嘴巴甜得像是抹了蜜,宋敬呈能把命给她,更别说只是聊点儿八卦了。
“程清雅是程扬的堂姐。”
他开口第一句话,就将沈禾干懵了。“什么?咱婶子是程家人?我没听程颂说过他还有个堂姐啊。”
“因为他们两家关系并不好。程清雅的父亲叫程柏安,是已故程老跟第一个夫人生的孩子。程颂的父亲程劲松,则是程老跟第二任妻子生的孩子。”
“程扬跟程清雅的关系,就像你跟斯里他们几兄弟。”不同的是,沈斯里他们跟沈禾关系亲厚,而程扬兄弟跟程清雅的关系疏远,形同陌路。
“程柏安的母亲跟程老离婚后,就带着程柏安回了H市的娘家,程柏安在那边长大,跟青市程家这边的亲戚很少来往。”
“程清雅在青市大学念金融系,大二那年遭到仇敌绑架差点被杀,被刚退伍的马凯所救。她对老马一见钟情,觉得他是大英雄,就对老马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将老马追到手后,程清雅就为了老马留在了青市这边。”
沈禾意外极了,“咱婶子才是主动追爱的那个啊?”
“真是看不出。”
马凯相貌跟英俊毫无关系,五官充其量只能算是端正干净。好在他身高有一米八五,加之当兵多年气势凛然,充满了正义感跟男人味。
他整体形象还是可以的。
但程清雅什么都不需要做,她只管往人群中一站,就能吸引百分之九十九的惊艳目光。
一个顶级大美人,倒追一个糙汉子。
这的确令人意外。
看到沈禾的反应,宋敬呈像是看到了当年的他自己。“我第一次看到老马媳妇儿的时候,跟你现在的反应是一样的。”
见马凯带着程清雅已经走到了公馆门口,沈禾赶紧从宋敬呈怀里站起来,“走,下楼去。”
宋敬呈却说:“你先去,我等会儿再下来。”
“嗯?”沈禾有些纳闷,“你要干嘛。”
宋敬呈坐在椅子上没动,垂落的视线落在大腿上,他措辞含蓄:“我现在有些不方便。”
沈禾秒懂。
她突然弯腰伸出邪恶的手,飞快地拍了宋敬呈一把,成功听到宋敬呈疼得闷哼,这才得逞一笑,逃之夭夭。
宋敬呈呼了口气,靠着椅背念经...
等他平息好欲望下楼来,沈禾已经跟程清雅处得像是闺蜜一样亲近,也不知道沈禾说了什么,程清雅笑得肩膀都在抖。
“在聊什么?”宋敬呈走到沈禾旁边坐下,指着沈禾对程清雅说:“嫂子,我家苗苗鬼主意多着呢,你小心别被她忽悠了。”
“哪有,我看夫人可爱得很。”
程清雅笑着喝了口清茶,突然说:“你俩一个叫我婶子,一个叫我嫂子...”
“我说你俩能不能统一好口径?”
程清雅不说,沈禾都没意识到这点。
也不怪她啊,要怪就怪她跟宋敬呈差了好几岁。
马凯今年44岁,比宋敬呈大11岁,他俩称兄道弟,管程清雅喊嫂子才是对的。
可沈禾明年才25岁呢,她管马凯喊叔叔,自然要称程清雅一声婶子。
见沈禾跟宋敬呈都是一脸窘迫,程清雅又忍不住笑,“这样,夫人就跟着宋先生一起叫我嫂子好了。”
“不然将来你俩生了孩子,都不知道是该管我喊程奶奶,还是程阿姨了。”
这话莫名戳中了沈禾的笑点,她先是一阵轻笑,笑着笑着就忍不住放声大笑。
受她笑容感染,程清雅也跟着轻笑起来。
宋敬呈一脸莫名,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
马凯也是张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等两位女士笑完了,马凯这才提到正事,“老板,你之前让我托人帮忙打听杜玉玲跟老夫人的事。我寻思着你嫂子不就是最合适的人么?”
“她本来就算半个程家人,杜玉玲是你嫂子名义上的婶婶。正好你嫂子明天休息,就让她替咱们去打听好了。”
其实看到马凯将程清雅带过来,宋敬呈就猜到了他的打算。
他对此倒没有看法,只是有别的疑虑,“嫂子跟程家来往的不多,突然登门拜访就算了,贸然跟杜玉玲打听那些往事,怕是会引起杜玉玲的疑心。”
宋敬呈的思考也有道理。
程清雅眼珠一转,拍拍沈禾的手,她说:“那就让夫人陪我一起去好了。”
“这不,程劲松前些天在家里摔骨折了屁股,做了个微创小手术,在家休息呢。 ”
“前几天程扬跟程颂还去宋园吊唁过老夫人,我就带着夫人一起去程家探望我叔叔,也算是礼尚往来了。”
“这主意好!”沈禾说:“敬呈的爸爸跟已故的程老关系是不错的,程劲松做了手术,我提着礼物去拜访也合规矩。”
“敬呈,你觉得呢?”
想了想,宋敬呈说:“那就一起去吧,我去拜访程劲松,你跟嫂子去陪杜玉玲。”
“那就这么说定了。”
程清雅坐了会儿就走了,临走时跟沈禾加了个微信。
送走程清雅,沈禾也回楼换衣服,准备去传媒公司接Melody。
沈禾已经选好穿搭需要的服饰,刚脱掉居家服,宋敬呈就走了进来。
沈禾下意识捂住胸口,又觉得没必要,毕竟她浑身上下都被宋敬呈摸过亲过。
“我来帮你穿。”宋敬呈像是打扮洋娃娃,亲自为沈禾将衣服一件件穿上。
打底薄衫,羊绒毛衣,燕麦色大衣,接着是围巾...
最后,宋敬呈将一枚珍珠胸针佩戴在沈禾的胸口。
满意地打量着沈禾,宋敬呈赞道:“真好看,像个漂亮的手办。”
沈禾瞥嘴,“这么喜欢打扮小公主,还不加把劲,赶紧跟我生个小公主?”
宋敬呈认真点头,“今晚我继续努力。”
“今晚就别了。”沈禾打开展览柜,从里面掏出一把外壳精美的小匕首,打算藏到牛仔裤的后腰。
“你还带刀?”宋敬呈笑她,“这么信不过老马的能力?”
“有备无患。”沈禾从不打没准备的仗。
警惕点儿总是没错的。
宋敬呈取过那把匕首,拔出锋利的刀锋。
用指腹在刀锋上蹭了蹭,宋敬呈忽然说:“有一点我舅舅猜错了,程扬杀我,不一定是为了继承宋家的家产。”
沈禾抬头看着他近在咫尺,英俊却又冷漠的俊脸,“那是为什么?”
“我母亲是个疯子,而我的生死是唯一能中伤她的利器。我想程扬也是摸清楚了她的弱点,才会让图兰花给我下蛊。”
将匕首合上,插入沈禾牛仔裤的后腰中。
宋敬呈贴在沈禾耳边,轻声说道:“我母亲年纪大了,本就没有多少时日可以活了。”
“冒风险杀一个将死的老变态,还不如杀了我,断了宋家的血脉,也断了楚芷的念想。”
“这叫一劳永逸,连根拔起!”
闻言沈禾一笑,她反手捧着宋敬呈的脸颊,抬头在他唇角亲了一口,才说:“能揣摩清程扬的心思,可见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宋敬呈莞尔,他搂着沈禾的腰肢,低头想要亲她柔软的唇瓣。
却被沈禾一把无情推开,“别把我的妆亲脏了。”
宋敬呈轻笑,改亲她耳朵,说话时,温热的呼吸吹进沈禾耳蜗:“我们是兄弟,我们血脉相连,心有灵犀啊。”
沈禾都快要恶心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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