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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若无能为力便顺其自然


宋牧然见老板在身边坐下,便寻了个话题与他攀谈起来。

他环视了一周,最终把目光落在了那几个酒坛子上。

“老板,我看这麦子刚割了没几天,你们这么着急酿酒啊。”

宋牧然无意识的问,只是觉得这老板看上去不像是那么按部就班的人。

那老板笑了一下,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晃了一周,让酒水沾湿了杯子的内里。馥郁的酒香,配着杯子内里圆润晶亮的深棕色,那老板仿佛是看得有些出神,又似自言自语道:

这酿酒的工序,哪一道都是要缓慢细心,惟有这第一道,是一定要赶着点儿的。麦子收割完,三五天之内,就一定要磨好发酵了,剩下的都是耐心和等待。

说的俗点儿,这酿酒也似人生的。有些事,不能等得太久;有些事,又必须经过时间的沉淀。如何选择,全凭一念之间。至于对错,凡事都有两面,并不绝对,只是走过了,回过头来,你自己心里也终会有个评定。

有些事儿,不能等太久。

宋牧然只觉得心底有什么东西突然被拨动了。

“你有没有男朋友?”

“那就让我做阿禾的男朋友吧!”

“为什么不可以?”

“因为我不喜欢你啊。”

“阿禾,你就真的只爱音乐?这样喜欢你的男孩子会伤心的。”

“真正喜欢我的男孩子自然也会接受我的喜欢。”

“人物埋葬在森林里?”

“这才是你想做的东西吧?”

“那你做我的女朋友我就给你说。”

他恍惚想起曾经的种种,当时施梓禾的神态,突然之间历历在目。

也许,错的一直都是他。

他以为自己继续逃避,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想,终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一天。是他太自以为是了。

宋淇泽护着的人,他宋牧然也能护着。

能让宋淇泽上心的人,那他宋牧然一定要得到。

一开始就是有意的接近和示好,甚至近乎于无厘头的方式去套路。

他该死的自以为是,此时却变成了一把双刃剑,在最后这个时刻狠狠地刺向他,毫不留情。

那老板说的不错,酒中亦有人生的。

就如,他自以为的豁然和不在乎,都不过只是愚蠢的自我欺骗罢了,矫情的洒脱罢了。

至于后来,时光荏苒,大多的记忆都隐在这南都的烟雨中了。唯有老板那句话,融着门口房檐儿上那轻灵的声响,在那条苔痕斑驳的的青石板路上,袅袅回荡,

时间淡漠了许多、错付了许多,但于宋牧然来讲,也终究是成全了许多。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八月二日,英国伦敦,清晨

机场是个不分昼夜的地方。

来来往往、起起落落的,忙忙碌碌中带着漫不经心。

宋淇泽在飞机上睡了不大安稳的一觉,头晕乎乎的。

一个月前就已经和家里联系上了,然后前几天还在墨尔本和施梓禾一起的宋淇泽接到了母亲过来的电话,说和父亲一起在伦敦这里看病顺便就当旅游了要呆一段时间。于是又在墨尔本呆了几天后,宋淇泽没有和施梓禾一道回章州,转机来了伦敦。

拽着箱子,懒懒的向前挪着步子。

终于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眼前顿时一片模糊。宋淇泽也不介意,只管向前望去。隔着层水雾,匆匆的人影也显得不那么清晰,模模糊糊的,晕开了一片。

耳边,各种广播的声音交织回响,不绝于耳。

天空还是清晨那种灰蓝的颜色,阳光并不强,映在若大的机场里,与宋淇泽眼底的混沌和在一起,看不分明。

这便是这座城市给宋淇泽的第一感觉:喧嚣中透着疲惫。

章州与伦敦,永远的七小时时差,不增不减。即使在自转中无止境的追逐,也永恒着的距离。

八月二日,章州。凌晨

施梓禾就这么晃晃悠悠地走在大街上。步子虽算不上拖沓,但倒也不急促。步点轻重不一,于是整个人看上去有些摇摆。

她对于城市的治安是没什么奢望的。只是从车站到小区门口,一段不长不短的距离,灯火通明。所以即使是凌晨,也是没什么危险可言。

其实,还有一条更近的路。从车站后面的草坪一路踩过去,翻一个矮围栏就能进到小区里面了。又快又省事儿。

她第一次走那条路就是宋淇泽带她走的。

她笑他好好的大门不走,干嘛像个小偷一样。他一脸无辜,一边解释着是因为自己没带门禁卡,一边牵着她穿过草坪。

她知道宋淇泽绝对是在耍赖。完美的处女座,从来不允许这种事情的发生,何况他又不是丢三落四的人。

宋淇泽就是突然间玩心大起,然后在她面前又肆无忌惮了一点点而已。

她心里埋怨,但又无可奈何。就是一碰到他就没有原则了,她能怎么办?

自己那天好像穿的是高跟鞋吧,着实是麻烦的很。那么矮的围栏,在平时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的!

记得当时宋淇泽很利落的三两下翻了过去,然后将双手送了过来。她紧紧地握住然后将自己的全部重心放上去,没有迟疑的信任。

收回思绪的时候她已经站在家门口了。

拿出钥匙,虽然只两个多月的时间没回到这里,却让施梓禾有一种隔了两三年的错觉。

不自觉的握紧,触到金属特有的冰凉。她摊开手。头顶的灯光在上面映出一圈圈淡淡的光晕,边角处有些磨损,呈现出微微的红色。

“咔嚓。”

她轻轻地拉开门,然后回身,轻轻掩上门,走进屋内。

真的,可以说她矫情,可以说她想太多。可她就是觉得,这间屋子里,满满的全都是回忆。

那间厨房,在她生病期间,他为自己煮一日三餐;那个沙发,是她窝进去就不想起来的地方;甚至阳台那架秋千,都和他家的一模一样。

她不觉得自己是个好记性的人,甚至有些大大咧咧。可是眼前这些物件儿,就真的让往日的情景历历在目了起来。每个细节都鲜活生动,挥之不去。于是,今时与往日就这么碰撞融合,似真似幻了起来。

她现在只觉得,周围的空气都带着辛辣的味道,就像是切洋葱的感觉。没有预感,也无需酝酿,眼泪刷的流了下来,越想止住,就越是泛滥。

努力逼自己不再回想,结果却是适得其反。

终于,哭得缺氧了,脑袋晕乎乎的,也就不再想那些事情,眼泪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到了最后,就是,自己也不知道在哭些什么了,只是无法控制。

人到了晚上都是感性动物,会想很多事,而且多半是痛苦的。这种情绪控制不住,轻轻一碰就痛,而且,痛彻心扉。

伦敦

宋淇泽觉得自己应该感到幸运吧,在下了飞机回到酒店后,伦敦下雨了。

很大的雨,目光所及,皆是被雨点稀稀落落的覆盖了的。

天空在雨的映衬下显得特别暗沉,是那种极深的灰,灰到几近透明。偶尔有树叶飘落,纷纷扬扬的,不急也不缓。最终,找到了一个落脚点,便安分地停下,耐心等待,属于它的下个轮回。

于是,屋檐上便开始淅淅沥沥的洒下了雨水,整齐的边角,与房沿齐平。不是特意为之,却透着量身定做般的精致。

街道上也积了一层薄薄的雨水,只是没有那么规整罢了。被路边玩耍的孩子随脚踩上一把,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

所以,宋淇泽走近窗,就看到了这样一幅情景。

原本舟车劳顿,他是打算好好睡上一觉的。只是现在,突然有了兴致,他打算下去走走。

全副武装,再揣上钥匙,下楼。楼道中就隐隐有些凉意了,他迟疑了一下,皱皱眉,还是紧了紧衣服,大步跨了出去。

在街道的尽头,有家换钱的铺子。铺子不大显眼,除了门口写着“MoneyChanger”的灯箱和门把手上一串铃铛外,没什么特别的装饰。与整条街道洋溢着的热闹氛围相比,倒是显得格格不入。

老板是位老先生,此时正站在店门口。头上带着灰色的棒球帽,裹着一件黑色的短T,下身一条洗的有些泛白的牛仔裤。他好像并没有因着大雨的到来而流露出些许其他的情绪,只是面无表情,慢悠悠的从口袋里掏出钥匙。

“Waiton,please!”

老人侧过头,只看到一个男子,快步向他跑来。是张亚洲面孔,一身暗色的装束,黑色外套的下摆因跑动向两边飞扬,因着道上都是雨水,跑的略有狼狈,不过倒也不失风度。

老人思量了一下,还是打开店门,将来人迎了进来。

铺中的陈设很是简单,靠着最里面的是柜台,后面堆着几个保险箱。四周随意的安置了些陈旧的家具,把手上都蒙着灰,看来是闲置了很久的。不过有一例外。那是个木头打的酒柜,里面零零散散地放着些酒,不是什么名贵的牌子,不过都是口感不错的。大多是开了封的,有的已经喝了七七八八,看来老板应是个喜酒之人。

老人手上麻利的数了钱,动作并没有因年纪的原因而有丝毫迟缓,想必这功夫是炉火纯青了。男子双手接过,道了句谢,又接到:

“Couldyoutellmehowcanigettothenearestgrocery?”

男子说着一口不错的英文,虽离着抑扬顿挫的标准英式英语还相差甚远,不过也是足够流利了。

“Allright!Youshouldgostraight,andturnrightattheendofthestreet,thenyoullseethat.”

这家杂货店并不难找,傍晚整条街上唯一一处灯火通明的地方。透过玻璃橱窗看进去,暖黄色的灯光下,红红绿绿的装饰品,填了一整室。层层交叠的,也是有着特殊的美感,那是种幸福祥和的感觉。

宋淇泽推门跨了进去,温热的气流迅速将周身包围,又随着胸腔的一扩一收侵入肺中,连带着的,心里的寒意也似乎驱散了许多。于是不紧不慢地踱着步子,走入一排排货架中去了。

如果把对方的点滴都融入到自己的生活中去,那算不算作最深沉的情感了呢?

宋淇泽看着桌子上的一大包零食,也不知道自己该是什么心情了。

他记得似乎在很久之前,自己是个不大喜欢吃零食的人……至少,没现在这么喜欢。

都是被阿禾带出来的毛病……他在心里默默的控诉着。

对,阿禾,没错就是她。

又或许该叫做昵称也不错。

以前,他开心的时候叫她阿禾、叫她吃货,调笑的时候也会叫她禾同学。生气的时候,就怒吼施梓禾三个字。

正如。

以前,她开心的时候叫自己淇泽,开玩笑时也会叫他宋先生。生气的时候,就连名带姓地吼出宋淇泽三个字。

他突然有点怀念早些年刚和施梓禾在一起的日子,总有那么一道身影,时而活跃,却不喧闹,时而安静,静静地窝在角落里,却又那么真真切切地吸引着他的视线。

不知为何时隔多年,自己突然感时伤事了起来。

从初见,她明眸皓齿,明快的声线对他说她的名字,他知道,她会是他生命中的一道光。

他记得她明媚的笑容,记得自己当初生那场病时,在她的音乐中感知到的认真和坚定。他讶异在那些时刻,阿禾真真切切给予了他安心的力量。又或许早在那时候,她就走他进心里了。

当初,因为自己的回国,然后再次的遇见使自己动了心思,于是在自己的有心安排下她渐渐参与了自己生活的每个部分。随着相处的时间渐长,宋淇泽对于自己给施梓禾所谓“文静内向”的定义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想到这里,宋淇泽忍不住轻笑起来。

到后来呢,在宁槿芙回国后开始,自己做的一切事情都在无形中的伤害了她,是自己亲手推开的罢。他心知并不是像她所想的那样:他还放不下以前的人。只是,他那时只想着把一切到最后解释给她,关于感情,关于未来。他不想伤她,却伤她最深。

他眼睁睁看着她离开了。

后来呢?

时光荏苒,她的眉目间添了成熟与妩媚,依旧是记忆中的声音,对他说了那几个字,只是,他还是听出了被隐藏好的叹息。他知道,自己该懂得那叹息是为何,只是不想懂,不愿懂罢。似乎一切走到了木已成舟,各自安好的方向。

宋淇泽感觉到来自胸口隐隐的酸,不是痛,却比痛来得更持久绵长,慢慢扩散至全身,留下的淡淡的沉闷。

眼角不自觉地瞥到桌上的糖果包装,撕开,放入口中,一气呵成。宋淇泽只不过是想做点什么转移注意罢了,这是他惯用的法子。之后,便等待甜味在唇齿间肆意。

可是,意识中那淡淡的苦涩却不曾消散,在甜腻的冲撞下甚至愈演愈烈,他的感官似乎在今天特别敏感,两种味道相撞,不分胜负。

他突然很想拨个电话给她。听听她的声音,哪怕昨天才和她在机场分别,想问问她到家了没有,家里天气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有趣的事情。

就像以前那样。

只是日子月月年年地挨过来,有太多事情终究是不再如从前了,他和阿禾之间已经存了一个结,宋淇泽一时笨拙的不知道要怎样对阿禾解释,施梓禾清冷的不想去探究其原因事实。

生活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不是吗?

从澳大利亚回国再次遇到阿禾那短时间,他再也找不到一个理由问候她了,什么时候,拨个电话也会觉得尴尬了呢?世间的痴情男女大抵如此。分开之后,多余的感情和关怀无处安放,却又再也找不到理由去打扰对方的生活。

以前觉得这应该是最无奈的感情了:话到口中无人言说,化作苦水,自己吞了下去。但仔细思量,自己又好像是五十步笑百步了:没理由见面,却又不可能不见面,每次把刚结痂的伤口撕开,再自己愈合,如此往复,又何尝不是个太不英明的自虐方式呢?

章州,清晨。

施梓禾被电话铃吵醒的时候其实还是很不满的,对,非常不满。

她有起床气,是发起脾气来毫无道德底线的那种,有点儿严重。

知道她这毛病的人:珩言、宋淇泽。其中当数宋淇泽受害最深。

其实也不是施梓禾的错,谁让宋淇泽总喜欢不挑时间地给她打电话,居然还美其名曰忍辱负重担当起了叫她起床的重任?

次数多了,施梓禾倒也是渐渐习惯了被迫起床的不适感。当然,前提是电话那头,要有个好脾气的人,把手机音量调小一点,也不移开,就默默地听她三分钟的唠叨。

施梓禾暗笑自己借着没睡醒的由头又在想些有的没的了。待回过神来,慌忙接起了电话。

“喂。”

声音婉转动听。这么多年了,自己早就学会控制情绪了。又或许,发脾气这事情对人不对事吧,自己那时候在他面前也是太肆无忌惮了一些。

“看样子你还没睡醒?我是不是不该打这电话。”

听筒那头的人话中携着似笑非笑的语气,应该是要成心取笑她的。毕竟现在已经是上午十点了。

“没没没,我,我早就起了。”

是Anastasia,这要是换作老胡,她早就喊回去了!

“哦,那我就信了你哦。不过,阿禾,欢迎回来。”

施梓禾在电话这端会心一笑,开口说到:“谢谢。”

“你都不知道,当时看到新闻的时候我们有多崩溃!”

施梓禾没在意Anastasia话里的那句“我们”,她说道:“当时……我也没想到会遇到那样的情况。”

两人又热络的聊了一会儿,Anastasia那边听到了施梓禾打了一个哈欠,于是说道:“你刚回来,休息最重要,到时候见面再聊。”

“好,那你先忙。”

“好。”

她挂了电话,却再也挂不起笑容了。

原因是她环顾四周,发现自己依然在沙发上卧着,于是昨晚的记忆,全部回笼。

呵,自己的确是没骨气吧,拿不起也放不下。眼前的这一层迷蒙,又何以如此真实?而迷蒙之外的,记忆中,有些不敢碰触的回忆,此刻也似挣脱了桎梏般汹涌而上,她无处藏身。

“施小姐,小心了。”

“施小姐要是急的话,可以搭我的车。我现在要去机场,不知道施小姐要去哪里?”

“施小姐这身很漂亮。”

“施小姐想听什么话?”

因为我昨晚就在滨湾住着,所以今天碰到施小姐的确是无意中的事。

由于我父亲的病,从德国请来的医生本来今天是要到的,我自然要来机场接他,不过因为天气原因临时改签,所以要耽搁到明天了。

“乐晨从机场出来的时候,恰好听到施小姐在询问去往章州的航班的事,于是就告诉了我,我本来就说要去章州看看我弟弟的,今天又正好空出来时间,想着既然施小姐急的话,施小姐可以搭我的私航,顺道一起过去。”

“如果我想要骗过施小姐的话,完全可以对施小姐说出上面那段话的。”

“可是我不会骗施小姐的。”

“因为一开始就清楚施小姐在滨湾酒店,所以我才赶了过去。知道因为远在章州的弟弟受伤的原因,施小姐要急着赶过去机场,所以我才说自己要去机场,带施小姐过来。知道没有机票了,然后就在这里等着施小姐,等你过来。”

“你也说我们只见过一次面,施小姐又怎么会如此清楚的记得我的呢”

“至于我为什么会如此关注施小姐的动态。”

“施小姐想知道么?”

“因为我想要让施小姐知道,如果施小姐有什么麻烦或者困难的话,我都会帮助施小姐的。”

“别的我都不在乎。我要的,施小姐绝对给的起。”

“我,要,你。”

“有意思,有意思。”

“我果然没看错,你真真是个有意思的人。”

“施小姐,我们有缘再见。”

就到这儿吧,施梓禾不停对自己呼喊。

后面的回忆太痛苦了。她从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然后到与他背道而驰,余下的记忆,已经没有多少是他参与的部分了,回忆起来却依旧那么痛彻心扉。

施梓禾突然猛得站起身来。

其实根本是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动作,只是转移注意力罢了。这是宋淇泽教她的。

你仿佛要渐渐的淡出了我的生命,可是从那以后,我的生命中点点滴滴都是你。

施梓禾突然突然想起了这两句话。现在只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真是既真实又矫情。

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大概是,明明如烟往事已逐渐似梦似幻起来了,而触景睹物之间,回忆却突然不约而至,措手不及。

就如她现在这般。笔直地站在客厅中央,无措而茫然。

她只觉得脚下那一寸四四方方的土地被无限放大,大到她开始觉得自己很渺小,渺小到对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或物都不足以构成存在感。

更为重要的是,在她目光所及的这一方世界中,她寻求不到一个支撑点。

她有些慌张,以致呼吸都失了节奏,努力调整,平稳下来的也只有气息而已,心绪却失了宁静。

站在这间屋子里,有些事情不愿去想,而回忆却不肯任凭摆布。

她到现在都记得初见宋淇泽时的惊艳。

即使他身处事外,当时目睹了自己的所有的狼狈,也并不影响他周身所散发出来的气质。

那么真切地吸引着她。

她不得不承认,她最先喜欢上的是他俊朗的容颜,无可厚非吧,女人都是如此。

只是她必须说那不是他的全部,也不是她所爱他的全部。以致后来多少物是人非,她依然能够不离不弃。

那场车祸,发生的毫无预兆。把她与宋淇泽,都撞击到了另一条人生轨道上,再无路可退。

那时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仍如身临其境一般。胸口闷闷的,竟是半个字也说不出。

如果,施梓禾想,如果当时自己知道一切的话,知道宋淇泽发生的所有的事的话,那她一定要对宋淇泽说一句。

“不论怎样,我都会陪着你。”

终究是没有开口。

那样的情境,说出来怎么都是尴尬。

施梓禾以为在这个圈子里不会有那么不顾一切的感情了,只是事实胜于雄辩。

可惜的是,这一切的一切,她都只不过是一个身在其中的旁观者罢了,对于事情的发展、对于物是人非,无权评论、更无能为力。

人说:“倘若无能为力,那便顺其自然,方能随遇而安。”

施梓禾觉得大概是有道理的。

世事无常,看淡一些总是好的。于是当她最终得以拨开盘踞在她思绪周围,那些纷繁复杂的因素后,她终于意识到,她的念头,其实再简单不过,只盼能陪在他身边便好。

她终是学会了化繁为简。学会了隐藏好自己的感情,开始不再那么贪心了。

至少,这样不会万劫不复。

如果有一个人,你知道你可以陪在他身边一辈子,那么不管以什么身份,都好。

在施梓禾看来,人都是携带着至少两个人格过日子的。在很久前的午夜梦回,施梓禾曾无数次构建过他们的桃花源:繁华尽处,寻一无人山谷,建一木制小屋,铺一青石小路,晨钟暮鼓,安之若素。其实那也不算是很久前,确切说起时日来,也不过是三年前。

既为幻想,那么不现实也罢,她依旧愿意醉心其中。

施梓禾一直知道,在感情方面,自己是个不大勇敢的人。又或许,任凭谁那么轰轰烈烈地爱过一次,都会少了几分再爱人的勇气。

没关系,她等!她以为自己有的是时间。

只是后来宋淇泽的突然离开,让她也突然惊醒:原来天下本没有不散的筵席,原来她所以为的一辈子,可能根本禁不住世事的变迁、禁不起其它感情的介入。

她在等待中消磨了岁月,爱情却依旧无法开花结果。

真的没想到,先放手的倒是自己。终究是高估了自己的勇气,她有勇气陪他大起大落,却终究没能经得起平淡、等待的蹉跎。

回忆这件事,究竟作苦作乐,就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于宋淇泽,于施梓禾,于所有人都是如此。

只是,一个人的时候,总喜欢怀念着过去。怀念着过去的你和过去的自己。总是这样想着想着,心就暖了,然后又想着想着,心就酸了。总有些时候,读着一篇文字,读着读着,眼眶就红了……

生命里也总有一种偶然,偶然听到一首歌,听着听着,眼泪就不小心掉了……其实,生活也没有什么不顺心,我只是…突然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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